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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資遣費?資遣費如何計算?常見問題完整解析※什麼是資遣費呢? 公司要資遣員工時,需依據勞基法第11條及第13條的事項說明或是第14條及第20條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84條、第85條規定,雇主就應發給勞工資遣費。且第20條有說明,資遣員工應在預告期間內告知員工,並依據年資發放資遣費,且需確認員工適用之勞退制度為新制或是舊制而有資遣費計算的差異。 常見問題 Q:資遣費有規定要發放多少錢嗎? A:當然有規定,還有明確的計算方式呢! Q:可以不發資遣費嗎? A:要看是否有符合勞基法第12條。 Q:員工能力差被資遣公司還要給員工錢嗎? A:員工不能勝任職位工作公司想要員工走人就一定要發放資遣費喔! 一、資遣費有分新制與舊制大家知道嗎 ? 它們分別的計算差異在哪呢? 資遣費在民國94年7月1日的勞工退休金條例發佈後,就開始有了新制與舊制的區分,當然算法也不同啦! (1) 舊制計算: 工作每滿1年發放1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1年以比例計算,未滿1個月以一個月計算,且沒有上限。 換句話說,就是當你民國94年7月1日前到職,工作年資10年3天,平均工資為60,000元,則資遣費為605,000元。 公式:60,000元*(10+1/12)=604,999.9999≒605,000元 10年3天的工作年資等於10個月的平均工資加上3天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且這1個月要按比例計算。 (2)新制計算: 工作每滿1年發放0.5個月的平均工資資,未滿1年以比例計算,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以舊制舉的例子以新制計算的話,就是當你民國74年7月1日後到職,工作年資10年3天,平均工資為60,000元,則資遣費為300,250元。 公式:60,000元*0.5* [10+(3/30)/12]=300,249.9999≒300,250 10年3天的工作年資等於10個月的平均工資加上3天要以比例計算,最後要再除以2且要特別注意所發放之資遣費不得於6個月平均工資。 (3)勞動部有提供資遣費試算表供勞資方做使用,大家可以多加利用呦!請搜尋「資遣費試算表-勞動部」。 二、什麼情況下公司可以不發放資遣費呢? 依據勞基法第12條: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也就是勞工沒有發生甚麼重大事件影響公司正常運作,資遣費都是一定要發放的。 三、什麼情況下公司資遣員工要發放資遣費? 依據勞基法第11條: ◎歇業或轉讓時。 ◎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也就是勞工只要有符合上述5點其中1點,公司就應發放資遣費。 四、平均工資如何計算?不計入平均工資的項目有哪些呢? 依據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條: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 ◎因職業災害尚在醫療中者。 ◎依本法第五十條第二項減半發給工資者。 ◎雇主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而不能繼續其事業,致勞工未能工作者。 ◎依勞工請假規則請普通傷病假者。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請生理假、產假、家庭照顧假或安胎休養,致減少工資者。 ◎留職停薪者。 公司要資遣員工肯定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但千萬不要忽略勞工應有的權益,該給的還是要給,以免後續發生勞資糾紛,花了更多的時間與心力處理,最後還是要將資遣費計算給勞工,順便再繳納一筆罰緩給國庫呀! 希望上述可以幫助到閱讀這篇文章的朋友,如果對於上述內容有疑問,或是對薪資小工具的功能或方案感興趣,都歡迎聯繫我們!資遣費 人資 員工 - 薪資知識
公司設立完成後,是否要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呢?剛成立公司的雇主們,真的要很努力地擠出時間來了解關於勞健保投保單位成立的相關問題,這件事看似簡單,其實需要花一些時間看過許多資料,才能釐清符合公司現有狀況的做法。以下人資顧問列出實務上最常被問到的問題,希望能解決各位雇主們的困擾,您是否也遇到這些問題而無法確認是否要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呢? 進入問題回覆前,我們將投保單位分成兩部份來做說明: 第一部份: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退休金 1、勞工保險(簡稱勞保): 公司員工未滿5人,可不成立投保單位,反之超過5人,就要成立投保單位。 2、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 就業保險簡稱「就保」;勞工退休金簡稱「勞退」 公司只要有一位員工就要成立就保及勞退投保單位,請注意此位員工不能為公司負責人。 *公司負責人是沒有就保及勞退的 怎麼區分勞保跟就保? 勞保:生老病死的相關給付 就業保險:失業給付、育嬰津貼等各種津貼 *請注意勞保跟就保申請的相關補助與津貼喔! 第二部份: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 1、無論公司是否有員工,都一定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 2、公司負責人要投保在自己的公司,除非在其他公司有以員工身分做投保,負責人的薪資如果在自己公司領得比較其他公司多,那就要投保在自己公司喔。 *這邊要特別注意,負責人不能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公會或是以眷屬身份依附投保喔! 公司投保常見問題 說明完各個投保單位成立的注意事項後,就要針對常見的三個問題來做回覆! 1、公司只有1位員工,可能短期間內只會增加2位,是否要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 回覆:公司未滿五人,必須成立健保、就保及勞退投保單位,勞保投保單位可不成立,但必須告知員工需自行於工會加保,否則會影響自身的權益。 *請注意不能因為員工投保勞保在工會就不成立就保投保單位讓員工在公司投保就保,這會影響到員工的權益,如員工因無法申請就保的津貼而至勞工保險局投訴,公司除了要補繳保費外還會被罰鍰的喔! 2、公司只有負責人(沒有員工),是否要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 回覆:必須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因負責人無法參加就保及勞退,故只能成立勞保投保單位,但因為公司員工未滿5人可不成立勞保投保單位。 3、公司是否可以不成立勞健保投保單位呢? 回覆:這個問題是最常被問到的,怎麼樣的情況下公司可以不成立投保單位呢?上述文章針對投保單位成立說明的部分有提及到,健保投保單位是只要公司成立後,就一定要成立健保投保單位,勞保、就保及勞退是針對員工人數及負責人來判斷是否要成立! 在公司剛成立初期,往往都不知道時間去哪了,小編建議雇主們可以考慮將勞健保投保單位成立這種瑣碎的事情交由人資顧問處理,由我們協助判斷公司目前的狀況,提供最適當的解決方式,且由我們代為處理投保單位設立相關文件準備,可以節省雇主們準備資料及確認填寫資料所花費的大量時間喔! 看完本文後的您有解開心中的疑惑了嗎?這篇文章主要針對人資較常遇到的問題做整理及回覆,如雇主們對於勞健保投保單位成立申請相關問題不了解,歡迎與們聯繫確認喔! 如果你有薪資計算相關的問題,如果對於上述內容有疑問,或是對薪資小工具的功能或方案感興趣,都歡迎聯繫我們! 投保單位成立相關網站: 1、勞保、就保及勞退:https://www.bli.gov.tw/0005455.html 2、健保: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433989695AFAB3A8&topn=5FE8C9FEAE863B46勞健保 人資 - 薪資知識
公司應如何投保正確的薪資級距呢?公司應該要如何確認投保級距是否正確呢? 公司如果想要薪資低薪高報或高薪低報會有什麼影響呢? 常常會有客戶詢問,伙食費應該要包含在薪資裡面投保嗎 ? 各種獎金及津貼等是不是可以不包含在薪資裡面做投保呢 ? 以下說明希望可以讓大家擁有如何正確投保薪資的觀念喔! 勞工保險局說明只要是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都要計算在投保的薪資裡面,那這樣就可確認伙食費、各種獎金及津貼都是要包含在投保薪資裡面的哦,這時候一定會有人提出疑問,那如果不是每個月發放的薪資項目呢 ? 這時的薪資為不固定薪資,我們可以以三個月為單位之平均薪資做投保的依據。 低薪高報 薪資低薪高報會使公司負擔的保險費增加,高薪低報會使員工的權益受損,而這兩種都是不符合勞健保及退休金投保的規定,只要經相關單位查驗發現不符合實際狀況,都會依法受罰喔! 高薪低報 常常會有員工不清楚如何確認自己薪資的投保級距是否正確,會發現的時候都是因公傷或是其他需求需要向勞保局申請補貼時,請領的補貼金額與實際金額相差甚多,這種時候常會有勞資糾紛事件發生,如雇主投保正確的薪資級距即可避免發生類似況狀喔! 貼心提醒:公司負責人及董事在公司投保的話,需要注意勞保身分別的選擇、退休金只能自行提繳、健保的部分只有負責人是沒有公司負擔的! 如果有任何計算薪資相關進一步的疑問,或是想了解薪資小工具的功能或操作,歡迎隨時聯繫我們。 相關文章 勞保、健保、勞退查表教學|投保級距與費用分擔一次看懂人資 薪資 薪資級距



